组织机构

勘察设计协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勘察设计协会主任由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勘察设计协会的运营管理。 全体成员代表大会 是勘察设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勘察设计协会成员代表由成员单位委派。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批理事会做出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
(四)决定勘察设计协会重大变更事宜;
(五)决定其他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理事会 是勘察设计协会的常设机构,在勘察设计协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创新基地的日常工作,由承担单位组建。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协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