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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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设[2008]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推进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原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和《福建省建设行业中介机构及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闽建法[2005]77号)等有关规定,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