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届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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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设协[2015]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意见》(闽建设[2012]10号)精神,加快行业领军人物培养,根据《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闽设协〔2015〕17号),经研究开展第三届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三届评选范围为勘察、建筑、结构、桥梁(隧道)和道路专业。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省工商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可申报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以201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申报表上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附件材料(一式二套)
1、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正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2、已实施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应提供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附相应项目主要设计文件图签复印件;
4、主持过重大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图签复印件;
5、著作、论文的面页、内页及目录复印件;
6、标准、规范、规程的面页、内页及目录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编排,用A4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08号203室,联系电话0591-87616844)。
附件:《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