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继续举办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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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培〔2014〕10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有关文件安排,经研究,定于 2014年9月至10月在福州举办注册建筑师(一、二级)和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二级)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人员。

2、已获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三年未初始注册人员。 

    二、培训学时、内容和方式

1、按国家住建部有关规定,注册建筑师必须在注册有效期(2年)内一次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各40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结构师必须在注册有效期(3年)内一次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各60学时的继续教育。

2、同时持有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人员,必须分别参加各类别的继续教育培训。

3、本次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学习部分网络课程、自学及考试等相结合的方式。2014年下半年开始,安排学习新注册年度面授课程(附表)。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流程:网络报名→选择期别→缴培训考核费→学习部分网络课程→打印《学员登记表》→参加集中面授→网络提交征求意见表→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2、请学员登录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http://pxzx.fjjs.

gov.cn/“网络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报名、建立学籍档案、缴费、打印《学员登记表》,持此表参加集中面授培训。

3、网络课程学习于9月1日开通,请学员9月1日起进入系统学习部分网络课程。网络课程学习请于参加面授培训前完成。

     四、集中面授

本次集中面授培训,建筑师和结构师各安排两期,具体安排如下:

     1、注册建筑师

 第1期  2014年9月14日- 17日(14日下午3:00 - 6:00报到)

 第2期  2014年10月12日- 15日(12日下午3:00 - 6:00报到)

培训地点: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四楼多功能厅(福州左海大厦,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2、注册结构工程师

第1期 2014年9月17日- 21日(17日下午3:00 - 6:00报到)

第2期 2014年10月15日- 19日(15日下午3:00 - 6:00报到)

培训地点: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四楼多功能厅(福州左海大厦,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五、培训收费

培训费用按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含食宿费用)。

1、注册建筑师:培训费320元、考试费50元(370元网银缴费)

                    资料费70元(报到时现场缴费)

2、注册结构师:培训费480元,考试费50元(530元网银缴费)

  资料费90元(报到时现场缴费)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集中面授培训时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和网络下载打印的“学员登记表”。面授培训期间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勤、考核,对旷课、替学的按面授培训学习不合格处理。

2、鉴于我省网络教育服务平台刚建立,相关课件正在陆续建设中,请各位学员将意见和建议一并在网络平台上的“征求意见表”中反馈。

3、网络学习平台对学员长期开放,相关课件将陆续补充和完善。本次学习结束后,学员可继续进入学习平台免费选学其它课程或复学

4、集中面授培训考核合格并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和征求意见表后,即可在本中心网站打印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办理延续注册等的证明材料,不再另行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5、本次培训工作由省勘察设计协会协助组织完成。培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杨雅清、潘晶    0591-87800231

 省勘察设计协会          杨廷敏             0591-87616844

附表:1、建筑师继续教育面授课程表

      2、结构师继续教育面授课程表


闽建培[2014]103号附件1.doc

闽建培[2014]103号附件2.doc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4年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