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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修订调研会在福州召开

发布时间: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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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承担了广东、海南、安徽、福建等4省市调研和征求意见,组织《住宅设计规范》修订调研。调研内容:一是现有规范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修编时应修改、删除或新增的内容;三是有关住宅设计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是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应用问题;五是新增建筑节能的条文及内容。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为配合做好《住宅设计规范》修订工作,于2009429日在福州召开了《住宅设计规范》修订调研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导师李耀培等2人来福建参加会议,征求并听取我省设计人员对规范修编意见。会议由省勘察设计协会陈鲁生代理事长主持,我省参加调研会的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专业技术负责人、专家共11人。他们分别是:福建省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师洪声扬;福建闽武建筑设计院顾问总建筑师张忠庚;福州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师郭绍法;福建省建研勘察设计院建筑师林水金;福建众合开发设计院建筑师包靖;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师阙平;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蔡锦华;福州市建筑设计院审查师林华敏;福州国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张雪飞;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公司审查师阮文泰。

会上,参会人员结合住宅设计及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对《住宅设计规范》等规范修订的意见。一是建议要合并《规范》,简化条文。大家反映当前与住宅相关规范太多,条文太繁杂,有的还有矛盾。有些条文文字不通俗。有的一个内容在不同规范中出现,要多处查找对照。为此一些设计人员无所适从,且影响建筑创作和住宅设计发展,急待解决;二是要关注新的住宅类型发展,完善住宅功能。随社会发展,“单身公寓”、“廉租房”、“公寓式酒店”等新型住宅已应运而生,修定住宅设计规范时应增加这些类型住宅的规定,规范这类住宅基本空间、功能,以满足合理采光、通风、卫生等,建立健康合理生活指标;三是要为贯彻实施“国六条”创造有益的设计环境。如要完善房屋建筑“层高”的规定,对“阳台、晒台、入户花园”等名词要有新的定义,要有方便简洁的“套型面积”计算方法,使之既能丰富设计创作,又能确保适合国情;四是要因地制宜,要创造有多元解决问题的方案。如建筑节能设计、低窗安全设计、无障碍设施设计、消防安全设计等政策性都很强,解决这些问题既要有科学性,也要合理性,要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经济水平,大家认为,若采用设计条文规定多元化,不失是解决思路办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