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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木结构建筑》等19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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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科函[2015]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木结构建筑>等19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函〔2014〕3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目前,我省福州、厦门正在推进地铁工程建设,请两地组织相关单位学习有关地铁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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