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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公布福建山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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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审批[2011]6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初审和我厅审查,核准福建山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A235010202,有效期至2016年11月6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