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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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审批[2011]39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初审及我厅审查,核准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具体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等2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等2家企业
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内容及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 |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围垦)专业丙级 |
A235000434 |
|
重新核定 |
2 |
石狮市规划设计院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A235006112 |
|
延续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 |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