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5

浏览量:3076

闽建审批[2011]39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初审及我厅审查,核准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具体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等2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2家企业

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内容及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备注

1

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围垦)专业丙级

A235000434

2016727

重新核定

2

石狮市规划设计院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A235006112 

2012727

延续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