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批准2010年第八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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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资函[2010]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98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1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
  1.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