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批准2010年第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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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资函[2010]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京市建平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等73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齐齐哈尔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延续,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7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工程监理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机构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年二月三日

附件下载:
  1.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 工程监理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3.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