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25
浏览量:2006
闽建审批[2010]9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331号)、《关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34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我厅审查,同意厦门泽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换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A235005178,有效期至2015年3月18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