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公布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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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建审批[2009]15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省厅审查,核准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勘察设计资质。现予公布。
    附件: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资质内容及等级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六月十日

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资质内容及等级

 

序号

     

核准的资质

内容及等级

备注

1

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

首次申请

2

厦门连宋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

增项核定

3

福建鑫泽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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