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长乐市建筑设计院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量:1851
闽建许[2015]19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及省厅审查合格,核准长乐市建筑设计院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长乐市建筑设计院等2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长乐市建筑设计院等2家企业名单和核准的资质及等级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内容及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长乐市建筑设计院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 |
A235004264 |
2020年3月10日 |
延续 |
2 |
南安市成功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 |
A235005064 |
2020年3月10日 |
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