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注销尤溪县建筑设计院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量:1702
闽建许[2015]17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同意注销尤溪县建筑设计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其资格证书(证书编号:A235005346)同时失效。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3日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量:1702
闽建许[2015]17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同意注销尤溪县建筑设计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其资格证书(证书编号:A235005346)同时失效。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