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发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勘察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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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许[2015]13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关于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717号)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合格,核发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勘察资质(详见附件)并换发新证,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和核准的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和核准的资质及等级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内容及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1 |
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 |
B235003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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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明市明兴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
B235007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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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华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 |
B235027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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