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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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许[2015]98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及省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23 

附件 

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和核准的资质及等级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内容及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备注 

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 

A235009046 

201653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A235005030 

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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