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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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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建许[2014]33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初审和省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延续,资质证书编号:A235002278,有效期至2019年6月9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