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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福建省伟邦市政环保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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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许[2014]25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初审和省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省伟邦市政环保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延续,资质证书编号:A235002728,有效期至2019年5月7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