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8

浏览量:1925

闽建许[2014]6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127 

 

附件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企业名单和核准的资质及等级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内容及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备注

1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A235000950 

2019126 

延续 

2 

福建十建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A235021304 

2019126 

首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