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惠安县建筑设计院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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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许[2013]5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合格,核准惠安县建筑设计院和厦门天诺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惠安县建筑设计院等2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