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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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注建[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原建设部令第16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王建平等5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叶启泉等18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王长全等12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以上35位同志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王建平等5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汇总表 2.叶启泉等18位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汇总表 3.王长全等12位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汇总表 福建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