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注册
福建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5
浏览量:3919
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2号),现将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试卷满分均为240分,合格标准均为132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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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专 业 考 试 | ||||||
|
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
专业案例 |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 |||||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200分 |
60 |
均为100分 | ||
|
2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
|
3 |
动 力 |
120 |
60 | |||||
|
4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
5 |
供配电 |
120 |
60 | |||||
|
6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
7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10 |
60 | |||||
|
8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20 |
60 | ||||
|
9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
10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 |
60 | ||||
|
11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
|
12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 |
60 | |||||
|
13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 |
60 | |||||
|
14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20 |
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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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人员名单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吴海燕等193人基础考试合格,于诗文等56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魏文等17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常红连等4人基础考试合格,陶求华等10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王晖晖等44人基础考试合格,彭丽钦等10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陈长太等2人基础考试合格,陈端滢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严士华等9人基础考试合格,黄华生等18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许林英等11人基础考试合格,张震等10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化工工程师:邱赘子等7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环保工程师:李志鹏等25人基础考试合格,黄重成等12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罗松华等5人基础考试合格,肖土生2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谢含华等44人基础考试合格,施有志14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姚 君等2人基础考试合格,吴雄海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黄求凤等11人基础考试合格,吴彦儒6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以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四、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