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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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审批[2008]3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汉清等2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林文等3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以上5位同志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汇总表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