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注册
关于同意陈汉清等5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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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审批[2008]3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汉清等2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林文等3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以上5位同志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汇总表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