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请报送2009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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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建设函[2010]4号

设区市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10]12号),现将我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和上报时间
  我省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在闽的中央管理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应于2010年2月28日前按规定向我厅上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二、上报方式
  1、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V4.0或V4.1版本)的企业,可以通过软件在线升级功能,获得最新版(EI V4.1 .0 build 16版本),也可以登录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ir.com.cn/detail.aspx?msgID=10461),下载(EI V4.1 .0 build 16版本)软件安装包或者升级包进行升级。
  2、未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可以登录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ir.com.cn/detail.aspx?msgID=104233),下载标准格式的EXCEL表格(填报过程中切不可修改EXECL表格电子格式和排版格式,否则无法上报部级年报平台),企业填报相关数据后,将电子文件上报发送到电子邮箱:sjc@fjjs.gov.cn,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表纸质材料寄我厅勘察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勘察设计处,邮编:350001)。
  三、填报要求
  1、凡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每年需按时、准确上报年报,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送季报。2009年采用修订后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其中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报表,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请登录http://www.cin.gov.cn/zcfg/jswj/jzsc/201001/P020100115383893124951.doc认真仔细阅读或下载。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工作,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09年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各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时向我厅上报有关数据,并对上报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单位统计报表上报情况作为单位资质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我厅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有关《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操作的问题请与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客服联系:010-88018266、88018268、88018812、88018813。我厅勘察设计处咨询电话:0591-8754672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