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设计科(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331号),所有旧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自2010年4月1日起自行失效。为做好我省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省厅去年六月以闽建设[2009]14号文下发布置了全省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但至今仅140多家企业完成换证工作,大部分企业尚未申报。为保证换证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勘察设计协会通知未换证企业抓紧做好换证申报工作,未申报换证企业名单附后(仅供参考)。 二、有关企业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换证工作,积极想办法引进人才,整合力量,达到要求,避免未及时换证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三、请各设区市建设局设计科(处)督促本地区企业做好换证工作,并尽量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做好企业换证初审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收集反馈工作。如有问题和困难可及时与省厅勘察设计处沟通联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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