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公布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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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审批[2011]4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初审及我厅审查,核准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及资质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及资质等级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内容及等级 |
资质证书 有效期 |
备注 |
1 |
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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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增项 |
2 |
厦门宏旭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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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