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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福建蓝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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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许[2014]18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福建省水利厅初审及我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蓝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资质延续,资质证书编号:A235001074,有效期至2019年4月7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