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注册

关于注销陈汉清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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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审批[2011]522号
 
各有关单位:
  经二级注册结构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第十五条规定,注销陈汉清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名单详见附件),其相应的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