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2-04
浏览量:3932
闽注建[201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原建设部令第16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宇翔等2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沈琼春等79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王如霖等19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以上100位同志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陈宇翔等2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汇总表 2.沈琼春等79位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汇总表 3.王如霖等19位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汇总表 福建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