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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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注建[200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张庆勇等24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黄水木等6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以上30位同志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 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汇总表 2. 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